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护理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学历、年龄要求: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中级职称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四)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5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PDF的形式发送至医院人事处招聘邮箱:xydfsyrsc666@163.com,邮件主题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10月9日9:00—10月16日14: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视为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10月9日9:00-10月17日14:00;
3.陈述申辩时间:10月9日9:00-10月17日15: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10月9日9:00-10月17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10月18日15:00之前。
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提交报名邮件、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在报名PDF邮件中如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资料:
(1)《徐医大附三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下载,需手写签名);(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生源所在地户籍证明;(3)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含学信网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并填写个人信息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4)各种荣誉证书及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医院官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实践技能考核和面试,由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一)笔试时间:笔试前领取笔试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关注医院官网公告。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笔试内容:护理学。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50%为合格。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四)资格复审:实践技能考核前应对进入考核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我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进行监督指导。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该岗位考生中依笔试合格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2、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生证及统一印制并填写个人信息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待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往届毕业生未就业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派遣证;3.本市已就业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省市的须在体检前提供;4、按岗位表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五)实践技能考核
在系统观察的基础上对个人为完成工作所必需的能力进行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实践技能考核按照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制定的办法执行。
(六)面试
面试由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组织实施,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监督指导。考试内容以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为主,面试收取费用100元。
(七)面试、实践技能考核等考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的60%。
(八)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并列者,按合格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我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取消聘用资格:(1)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2)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医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的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3)有工作单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对考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纪检监察处0516-83638079
八、本公告由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负责解释。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83638064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