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基本情况
详见招租房屋情况见附件1。
二、招租方式
按照招租房屋情况一览表划分的招租标段,共四个标段,逐一竞租。
三、房屋租赁用途
房屋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徐州市城市管理以及业态控制的相关要求。拟定用途:商业零售(须与医院自营零售业务不形成明显竞争关系)、文化、房产中介、面包烘烤、餐饮(禁止明火)、办公等适宜房屋所在的周边环境的公共服务业。禁止用途:工业项目、歌舞娱乐场所、铝合金加工制造业、餐饮(有明火操作)、车辆维修保养、物流快递、烟花爆竹、浴室、棋牌室、油漆、液化气充装等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农药、环境(噪音)污染或与文明城市创建相冲突的经营项目。特殊情况详见招租房屋情况一览表。
四、竞租报价方式
采取现场书面报价方式(租金于竞价结束后当场公布,竞价低于租金底价无效)。一般报价以百元为精确单位。
五、招租流程须知
1、招租公告通过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发布。
2、采取限时报名的方式,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20日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17: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报名登记地点设在徐医大附三院国资处(复兴南路388号医院内总务楼309室),报名登记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3638119。项目咨询电话:刘处长,83638149。
4、原承租人仍需报名参与招租事宜,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弃租),需参与竞价,等竞价结果产生后,原承租人当场确定是否接受竞价结果,如接受则享受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如不接受则放弃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竞价最高方为成交方。如无人竞租或竞价无效,原承租人必须按租金底价承租。如原承租人不接受租金底价,视为弃租,必须在原合同到期后的10天之内腾空房屋,并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医院。
5、报名截止后,如有三个或以上的竞租方,医院进行现场竞价,如原承租人参与竞价,招租房屋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按照报价乘以1.05为承租价参与竞价;如出现报价相同,则进行二次竞价。若原承租人放弃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竞价最高者即为成交人。若成交人放弃承租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6、竞租人(包括原承租人)如扰乱招租秩序、干扰招租工作、操纵、垄断、恶意竞价、串通、损害招租方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将取消其竞价、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7、竞租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上午9点,地点国资处招标办(总务楼306房间)。参加人员限带一人,应携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及竞租保证金收据,提前半小时入场办理签到登记及相关手续,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竞租具备条件
1、竞租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或有效续存状态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资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意向竞租方报名时须填写《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门面房招租报名登记表》,经营用途一经登记不得更改。
3、报名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意向竞租方为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审核原件),银行征信报告;企业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企业银行征信报告。
4、意向竞租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接受其报名。发现意向竞租方有虚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报名和承租资格。
5、意向竞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招租房屋进行实地察看,成交后不得以没有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情况为由不履约。
6、报价单按照附件格式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底价见徐医大附三医院招租房屋情况一览表),报价单盖章密封后,开标竟租时现场交上。
七、竞租保证金说明
意向竞租方须在材料审核通过后交纳竞租保证金标段年招租底价的1/4,并注明缴款事由。竞租方须保存好原始收据,竞租时作为入场有效凭证。
如竞租方未成交,则竞租保证金于招租事项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方若成交,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押金。若竞租人在招租事宜中出现任何违约行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承租义务条款
竞租成交后,竞租方即转为承租方,其必须遵守:
1、承租期满后,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房屋交接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若在合同期满前违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租金缴纳方法: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缴清,以后合同期内每年租金在相应租赁年度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内缴清,逾期不交的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租方在房屋实际使用中,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登记的意向经营项目;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如有以上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承租方应在房屋交接时查验房屋质量,有问题可向出租方反映,待房屋修缮后再行交接。如在承租期内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承租方)终止,承租方进行装修的不可移动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装修或添附残值。
5、其他具体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九、管理与服务
房屋具体管理工作由徐医大附三院后勤保卫处负责,承租户需承担以下义务:
1、法律责任自负;
2、水,电,物业管理等所有经营相关费用自理;
3、各种证照自行办理;
4、店面装潢和水电安装自理,室外装潢须符合城市管理要求;
5、按时交纳租金。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租活动,由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国资处、后勤保卫处负责组织实施,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83638149,83638201。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1年11月1 日
附件1:徐医大附三医院招租房屋情况一览表2021年11月1 日
标段号 | 房屋地点 | 面积 | 现承租方 | 出租起始年月 | 招租底价(年) |
1 | 南1 | 37 | 恒菱电器 | 202201 | 53000 |
2 | 南2-3 | 84 | 广济药店 | 202201 | 120000 |
3 | 南4-5 | 58 | 酷点商贸 | 202201 | 85000 |
4 | 楼梯间 | 17 | 家俊房产 | 202201 | 15600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门面房招租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