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徐卫应急[2016]8号文件精神,做好我院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工作,徐医附三院于10月12日上午召开了贯彻徐州市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协调会议,院长李剑锋、副院长吴瑜、副院长胡殿雷及医务处、护理部、保卫处、总务处、门诊部、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剑锋院长要求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要紧紧围绕文件要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随后对徐州市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进行了逐条分析,并一一落实到相关科室。这次会议有力促进了我院应急规范化建设水平。